電子信息產品碳足跡核算指南
1 范圍
本文件規(guī)定了電子信息產品碳足跡核算的目標、核算范圍、功能單位、系統(tǒng)邊界、數據收集與處理、核算、報告等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指導電子信息產品碳足跡核算活動。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guī)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4040 環(huán)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原則與框架
GB/T 24044 環(huán)境管理 生命周期評價要求與指南
GB/T 32150 工業(yè)企業(yè)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和報告通則
3 術語和定義
GB/T 24040、GB/T 24044、GB/T 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電子信息產品electronic information products
采用電子信息技術制造的電子雷達產品、電子通信產品、廣播電視產品、計算機產品、家用電子產品、電子測量儀器產品、電子專用產品、電子元器件產品、電子應用產品、電子材料產品等產品及其配件。
[來源: SJ/T 11364-2006, 3.1]
3.2
產品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 (CFP)
基于生命周期評價,以C02e表示的產品系統(tǒng)中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之和。
3.3
功能單位functional unit
用來作為基準單位的量化的產品系統(tǒng)性能。
[來源: GB/T 24044-2008, 3. 20]
3.4
單元過程unit process
進行生命周期清單分析時為量化輸入和輸出數據而確定的最基本部分。
[來源: GB/T 24044-2008, 3.34]
4 核算范圍
在確定產品碳足跡核算范圍過程中,應考慮并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產品(系統(tǒng))范圍:明確產品名稱、型號功能、功能單位(第6章)和系統(tǒng)邊界(第7章)。
--時間范圍: 選擇核算碳足跡有代表性的時間段。
注:與產品生命周期中具體單元過程相關的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隨時間變化,選擇的時間范圍應可以確定產品生命周期中溫室氣體排放和清除的平均值,如:季節(jié)性生產的產品應覆蓋產品生產的整個時間周期,不能僅使用部分時間段的數據進行核算。
--溫氣體范圍: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
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氧化氨(NF3)
5 功能單位
核算產品碳足跡應確定功能單位。功能單位的表述中應包含影響碳足跡核算的產品系統(tǒng)的主要功能。
示例: 1臺60時液晶電視機。
6 系統(tǒng)邊界
按照本文件核算產品碳足跡應核算產品在制造階段、使用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
注:產品碳足跡需全部或部分核算產品系統(tǒng)在原材料獲取、制造、儲存和銷售、使用、廢棄等生命周期各階段的溫室氣體排放。其中,制造階段和使用階段是電子信息產品的主要溫室氣體排放階段。本文件確定的電子信息產品碳足跡的系統(tǒng)邊界僅包含上述兩個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