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向遼寧、安徽、山西、江西、湖南、廣西、河南、云南等八省,反饋了督查情況。
反饋信息中,除了安徽省、山西省未反饋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泥問題外,其余六個省份,在生活垃圾和污水污泥等居民生活源固體廢棄物處理問題上,均存在嚴重短板。
其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建設推進不力,垃圾填埋場超量填埋,滲濾液無處可去,污水污泥無處可去等問題,尤為突出。
“十三五”期間規(guī)劃建設28座污泥無害化處置項目,截至此次督察進駐時僅有1座開工建設,朝陽、阜新等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能力嚴重不足,違法堆存處置問題突出。朝陽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自2008年投運以來,一直未建設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40余萬噸污泥長期堆存于臨時堆場,未采取有效“三防”措施;阜新市阜清環(huán)保公司將5萬余噸污泥堆存在湯頭河大堤內側;本溪市約有29萬噸污泥露天堆存,環(huán)境風險隱患突出。錦州市錦凌水庫、朝陽市白石水庫二級保護區(qū)內存在生產企業(yè)。城鎮(zhèn)生活垃圾處理進展滯后。截至督察時本溪、盤錦等9市的焚燒處理能力占無害化處理總能力不足50%,未達到國家要求。垃圾滲濾液積存和違法處理問題突出,全省滲濾液積存量達55萬噸,遼陽市違規(guī)將6.7萬噸滲濾液送至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撫順、錦州等市多個垃圾填埋場存在滲濾液大量積存、滲漏外排問題。
對全省城鎮(zhèn)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底數(shù)不清,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項目推進不力。生活垃圾處理短板明顯。全省95座垃圾填埋場有31座超設計能力填埋,占比達32.6%。婁底市燕子巖,邵陽市大祥區(qū)蔡鍔鄉(xiāng),懷化洪江市黔城、安江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漏、直排問題突出,環(huán)境污染嚴重。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能力缺口較大,2020年廣西生活垃圾產生量為2.9萬噸/日,但無害化處置量僅有2.09萬噸/日。“十三五”規(guī)劃建設的45個城鎮(zhèn)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有近1/3未建成。51座在役垃圾填埋場有24座超量填埋,實際填埋量達設計處置能力的180%。2020年底,全區(qū)填埋場垃圾滲濾液積存量高達58.2萬噸,環(huán)境風險十分突出。北海市生活垃圾填埋場2016年以來累計偷排53.56萬噸垃圾滲濾液至市政管網;南寧市橫縣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直排外環(huán)境,外流滲濾液COD濃度超排放標準143.7倍;貴港桂平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偽造滲濾液處置設施運行假象,騙取治污資金;柳州市5個縣級生活垃圾填埋場4個有滲濾液滲漏問題。
開封市至今無正規(guī)污泥處置設施,蘭考縣每年約6600噸污泥堆存在廠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亟待提升。全省98座現(xiàn)役生活垃圾填埋場中,60座超負荷運行,平均負荷率達214%;21座應封場的填埋場仍超期服役。全省34座現(xiàn)役生活垃圾焚燒發(fā)電廠中,7座運行負荷不足80%,部分負荷僅50%。全省垃圾滲濾液積存量超100萬噸;20座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量小于產生量,但現(xiàn)場無積存,大量滲濾液去向不明。鄭州市及相關縣(市、區(qū))政府對垃圾分類工作重視不足、推進力度不夠,半數(shù)以上分揀中心未按期建成投運。餐廚垃圾收集處理水平低下,仍有9個省轄市未按規(guī)劃要求建成處理設施;23座處理設施中,超半數(shù)負荷率僅為50%左右,最低的僅為6%。
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建設滯后,應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的13個項目有6個未完成。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在2018年至2020年間多次、長時間停運滲濾液處理設施,部分外排滲濾液COD、氨氮濃度達5420mg/L、132mg/L,超過排放限值53.2倍和4.3倍。
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問題多發(fā)。江西省危險廢物綜合利用企業(yè)眾多,抽查贛州、吉安、撫州三市發(fā)現(xiàn),相關企業(yè)仍然普遍存在違規(guī)處置、違法排污問題。此外,撫州市危險廢物處置中心、九江市永修工業(yè)園區(qū)危險廢物焚燒處置項目、贛州市醫(y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能改造工程等建設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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